清朝科举考试大致程序
童试:每年由县、府、院进行甄选考试,取录者俗称“秀才”,是进入士林之始。 乡试:每三年举行一次,秀才须赴省城应考,考取者称“举人”,第一名叫“解元”。 会试:每三年举行一次,在京城开考,由礼部主持,考取者称“贡士”,第一名叫“会元”。 殿试:由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合格的贡士进行的考试(也叫“廷试”) ,录取者称“进士”。殿试成绩分为一甲、二甲、三甲三等。一甲取三人,分别 赐“进士及第”(分状元、榜眼、探花)二甲、三甲各取若干名,分别 赐“进士出身”及“同进士出身”。